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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税政策 2017年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14〕10号),根据《海淀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9号),制定发布2017年海淀区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面向社会重大需求联合开展应用创新。支持我区社会事业机构围绕海淀区社会事业发展与城乡科技进步开展创新研发活动;鼓励企业围绕城市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根据项目社会效益给予支持,最高支持金额100万元。
    二、支持范围
    2017年支持在海淀区卫生、消防、应急、生态环境等关系社会民生和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研发和示范。支持在海淀区交通、环卫、园林绿化、现代农业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新技术研发活动;支持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综合示范,为节能减排工作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撑。
    优先支持艾滋病防控、慢病(地方病)防控、消防技术、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大气污染防治、清洁空气、压减燃煤、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
    三、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为海淀区属事业单位及企业。
    四、申报条件
    1. 申报的项目须总体目标明确,项目技术研发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项目应用在行业内起到示范推广作用,项目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基础。
    2、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并附相关合作协议。
    3、由项目承担单位专职人员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合作企业出资不低于申报资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资金需在线提交《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事业研发补贴专项申报书》及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9月30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联系电话:王本禄 8849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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