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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党建学习>学习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发布时间:2017-07-10 浏览次数:
    2017年7月10日上午,张凯副校长带领大科园中心成员,在中心会议室学习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学习内容如下:
    一、 《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经工作和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落实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对财经工作的领导,规范学校经济活动运行,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经济管理体系,学校决定成立“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该规程。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主管财经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含财经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和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经处,负责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议事规程还明确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
    二、 《计划和财政委员会议事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财经工作和预算整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民主集中、有序高效的预算决策机制,促进事业规划与收支计划相结合,提高预算科学性和权威性,学校决定成立“北京师范大学计划与财政委员会”,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该规程。
    学校计划与财政委员会是校内预算编制和监督的议事机构,在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领导、授权下,根据学校预算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学校各方代表参与预算讨论过程,统一思想、民主参议、落实责任,促进学校事业规划和收支计划更好结合,为学校制定年度预算打好坚实基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财经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议事规程还明确了计划与财政委员会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等。
    三、《预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改革和发展顺利有序地进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预算管理办法。
    学校预算是指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可靠、稳定增长、确保上交”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学校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部门预算是指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统一要求上报的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校内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批复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财力可能编制的校内财务收支计划。校内预算由校级收支预算、支出预算分配方案、明细支出预算三个部分组成。
    预算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预算管理机构和权限、预算编制程序、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及信息公开等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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