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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业务学习>学习《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7-06-30 浏览次数:
    2017年6月30日上午,大科园中心成员在中心会议室学习《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学习内容如下:
    一、 目的意义
    专业化众创空间是聚焦细分产业领域,以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宗旨的重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强调服务对象、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是能够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创客多方协同创新的重要载体。
    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是促进众创空间向纵深发展,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 主要特征
    专业化众创空间依托具有强大产业链和创新链资源整合能力的主体建设,具有以下四方面突出特征。
    一是拥有创新源头,二是资源共享基础好、水平高,三是产业整合能力强,四是孵化服务质量高。
    三、基本条件
    专业化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以服务科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能够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明确的产业细分领域;二是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够提供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符合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三是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四是具有活跃的创新和创业群体,特别是已有专业化的创客及创业团队积极参与,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五是具有创新导师、创业导师服务能力。由专业人士提供技术创新辅导、创业辅导、创业培训;六是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或创新基金,或与天使投资、创投机构等合作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提供创业领域投融资服务,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服务;七是专业化众创空间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并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有清晰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
    四、主要任务
    建设主体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创办针对细分产业领域、具有专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着重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工作:
    一是有效聚焦专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创业;二是积极提供结合行业特征的科研条件和配套服务;三是不断加强机制体制创新;四是注重构筑完整的创业孵化链条;五是大力促进建设机构业务转型升级和持续创新;六是加快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五、备案程序
    为持续推动专业化众创空间的发展,采取备案制对专业化众创空间进行管理。备案流程如下:
    1. 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条件成熟时可组织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申报工作,并进行形式审查后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2. 科技部对以公函形式报送的专业化众创空间申报材料,按照有关标准和条件审核后确定备案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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