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税政策 2017年中关村智能硬件产业房租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支持措施》(中科园发〔2015〕15号),鼓励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发展,对孵化器、重点企业等给予房租补贴,发布2017年中关村智能硬件产业房租补贴专项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鼓励智能硬件企业集聚发展。支持中关村西区等区域打造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区,对于入驻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区的产业领军企业和拥有重大技术创新的企业,给予最高50%的租金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
    (二)支持智能硬件孵化器、加速器、展示中心等服务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为智能硬件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办公空间、展示空间和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创业服务载体给予房租补贴,其中,智能硬件孵化器、展示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的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智能硬件加速器给予最高30%的补贴,最高补贴面积5000平方米。
    二、实施方案
    (一)智能硬件孵化器、加速器房租补贴
    1、支持范围
  支持专注于智能硬件产业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和加速器开展建设运营,鼓励其围绕智能硬件企业创新创业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2、申报标准
    (1)经营管理机构须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实际办公场地位于海淀区,成立时间半年以上。
    (2)孵化器内智能硬件产业聚集度不低于70%,在孵智能硬件企业数不少于10家。
    (3)申报机构具备专职工作人员,能够为智能硬件初创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
    (4)孵化器、加速器为初创企业提供或对接工业设计、敏捷制造、快制中心、智能制造专业服务机构、测试认证、供应链服务、市场推广、投融资等智能硬件产业增值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产业链支撑,拥有产业链合作伙伴不少于10家。
    (5)每1000平方米内年新增孵化项目不少于10项。
    (6)优先支持孵化器和加速器引入已获得社会投资或重大赛事奖项的优质团队。优先支持具有中关村智能硬件孵化器、加速器资质的单位。
    (7)国际孵化机构在海淀设立总部,海淀区内的创新孵化器所孵化的海外项目比例不低于50%。
    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中关村智能硬件孵化器、加速器房租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支持方式
    (1)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标准的孵化器,按照其服务情况和入驻团队享受的房租优惠情况,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加速器给予不超过30%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5000平方米。在海淀设立总部的国际孵化器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5000平方米。
    (2)补贴面积不含公共服务等区域面积。
    (二)智能硬件公共服务平台房租补贴
    1、支持范围
    支持领军企业和服务机构围绕智能硬件产业生态建设公共技术、产业服务平台和展示体验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促进智能硬件科技企业创新创业。
    2、申报标准
    (1)公共服务平台经营管理机构须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且实际办公场地位于海淀区,成立时间半年以上。
    (2)公共服务平台必须提供硬件呈现、解决方案、检测认证、品牌提升和推广、共性技术研发和国际前沿交流、标准创制等一项或多项支撑服务。
    (3)公共服务平台年度(指申报之日前365天,以下同)服务科技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次或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4)展示平台展示所服务的企业产品不少于200项、展厅面积不小于500平米且须具有定期更新产品机制,年度更新产品不少于50项。
    (5)优先支持具有中关村智能硬件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的单位。
    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中关村智能硬件公共服务平台租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支持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展示中心,按照其服务情况,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
    (三)智能硬件企业房租补贴
    1、支持范围
    支持智能硬件产业领军企业和拥有重大技术创新的企业发展。优先支持入驻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区的企业。
    2、申报标准
    智能硬件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办公并办理税务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市企业(含挂牌);
    (2)自主研发的智能硬件产品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近两年获得股权融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
    (4)获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项目或国家科技奖、北京市科技奖技术转化项目或中关村管委会支持的重大前沿项目,且近两年获得股权融资2000万元以上或自投资金2000万元以上。
    3、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统一填写《中关村智能硬件重点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其中,符合申报标准(2)的企业须提供自主研发智能硬件产品近三年收入财务审计报告;符合申报标准(3)、(4)的企业须提供融资协议及银行进账单等凭证,并提供表内规定的附件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4、支持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申报标准的智能硬件企业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最高补贴面积2000平方米。
    三、相关说明
    (一)本指南所指智能硬件以平台性底层软硬件为基础,以智能传感互联、人机交互、新型显示及大数据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征,以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硬件为载体的新型智能终端产品及服务。
    (二)聚焦中关村智造大街和中关村西区等区域,重点支持智能硬件产业集聚区内相关等平台、孵化器、企业。
    (三)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房租补贴不超过申报之日前一个自然年度。
    (四)申报机构应具备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资质或出具企业征信报告。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请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可从区政府网站专项资金申报链接进入),查看专项申报指南。如确定进行专项申报,点击专项资金名称,网络登录后(已是“海淀区人民政府行政办事中心”用户,可直接登录,否则请新注册用户),浏览事项说明,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
    申报平台网上预审通过后,须报送纸质材料。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将不予受理。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按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并在书脊上标注申报机构名称,各部分用彩页分开。
    书面申报书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全年申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区科委)科技发展处
    联系人: 王本禄
    联系电话:88499061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管理中心